| 中心校报帐员工作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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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6-19 09:12 文章来源:黔西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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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报帐工作,保证所提供的原始凭证合法、真实。
2、严格执行财经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合理编制财务计划、预算、遵守各项收入制度、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
3、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登记本校及所辖学校交报的收支辅助帐、固定资产帐,每月10日前将局财务核算组编制的会计报表核对无误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交回核算组。做到数字准确、帐目清楚。
4、负责所辖学校教职工调资、晋级等申报及每月工资的预算、(工资预算必须在每月8至15日报局)工资领拨及发放,做到快捷、安全、准确。
5、负责办理所辖学校各项财务收入资金的缴存,支出凭证的报帐工作。负责管理备用金及备用周转金,备用周转金只能用于所辖学校支出凭证报销的周转,严禁中心校挪用。备用周转金使用完后,应及时向局核算组报帐。
6、负责审核所辖学校交报的原始凭证,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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